交通肇事开庭手铐(敖汉旗政法委原副书记酒驾撞死4兄弟案再次开庭 顶包司机要求“放我出去”)

时间:2023-04-17 02:02:28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开庭手铐(敖汉旗政法委原副书记酒驾撞死4兄弟案再次开庭 顶包司机要求“放我出去”)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谢乐滋

相比于第一次庭审时的痛哭状态,再次站上被告席,潘卫国冷静了不少。法警给他解除手铐后,他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面对眼前的法官与受害人家属,刚开始,他一言不发,相比旁边闫中华怒目的样子,潘卫国显得更加淡定。

两人曾是一辆车上的好友,潘卫国为政法委副书记,闫中华为司机,因一场致4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而面临牢狱之灾。1月15日,“内蒙古敖汉旗原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人死亡案”在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次开庭距离第一次开庭已过去近半年时间,记者从死者家属处了解到,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两点左右才结束,最终结果是法院择期宣判。

当天,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全程公开直播,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潘卫国犯交通肇事罪、闫中华犯包庇罪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封面新闻记者全程观看了庭审直播,在庭审中,法庭公开了事发当天的现场资料,潘卫国和闫中华都对死者家属表达了歉意,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闫中华却提出放他出去的请求,而对一些细节,两人与死者家属之间仍然存在争议。

潘卫国与闫中华

政法委原副书记再次站上被告席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让司机“顶包”

1月15日上午9:30分,身穿蓝色毛衣的潘卫国,戴着手铐走上被告席,和他一起的,还有曾经给他“顶包”的司机闫中华。面对第二次开庭,两人都沉默不语。

此前,潘卫国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之后又让同车的闫中华顶包。2020年7月14日,该案一审阶段,案件在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受害者家属请求法院依法追究潘某国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在民事赔偿方面,他们提出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60余万元的赔偿。

稍早之前,在2020年4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发生一起3车相撞事故,造成一辆车上的4人赵某启、赵某海、赵某山、赵某飞死亡。事后,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潘卫国系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其驾车发生事故后没有立即报警而是潜逃藏匿,在调查初始阶段,还由其同车人闫中华冒名顶替潘某国驾驶车辆发生事故。

交警对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后认为,潘卫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遇前方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开启左前车门时,采取不当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是形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次要原因是停车路边的越野车发生故障,驾驶员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显示,潘卫国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13mg/100ml,属于酒驾。

之后,潘卫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敖汉旗公安局执行逮捕。5月12日,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对其犯交通肇事罪、闫中华犯包庇罪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14日,该案在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并未宣布结果,直接休庭。

时隔近半年,该案第二次开庭。在庭审过程中,潘卫国对死者家属表达了歉意,而闫中华虽然也表达了歉意,但他却提出,自己哪怕存在“顶包”的行为,也不至于羁押过久,现在的羁押时间已经到期,请求法院和公安局能否将自己放出去。

对此,死者家属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对于这样的态度,其实他们也并不能接受,“他们(潘卫国和闫中华知道是公开庭审,才这样表的态,事情发生这么久了,他们从来都没有跟我们道过歉。”

交警查看事发现场

死者家属曾同意谅解

后因一个条件“反悔”

在第一次庭审时,潘卫国提到自己家人以及面对案发后所作所为时,当庭痛哭,称自己对不起受害者的家人,表示愿意认罪。死者家属却认为,道歉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实际上他当初要是不逃逸,我大伯还有得救。”

那场交通事故里面,被撞的四兄弟里面,有三人当场死亡,而赵某海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也死亡。现场交警出具的一段执法记录仪视频显示,事发时,一辆红色小轿车被撞得七零八落,车头和车门部分,被撞出一个大缺口,在道路另一边,一辆白色越野车也被撞得歪斜。

据潘卫国描述,自己在发现撞车后,脑袋一下子清醒了过来,然后从副驾驶位置爬出。因为意识到可能闯了祸,他就另外打了个电话,叫了个人开车过来把他自己送到了医院,途中发生的事情,他也有些不清楚。

当地公安机关调取的潘卫国就医记录显示,2020年4月4日上午8点20分,潘卫国从一辆警车上下来,被人搀扶着一瘸一拐走进了羊场卫生院,之后出来时还有多名身穿警服的人员陪同,又将其搀扶上了车。后来,公诉机关也指控称,潘卫国在事发后并未及时报警以及对伤者进行救治。

而据事件核心另一方,与潘卫国同车的闫中华描述,他在撞车后,腿部和手部都受了重伤,从也不是很清楚到底自己是坐在驾驶位置还是副驾位置,不过,他强调,后来拨打120急救电话以及报警电话,都是由他打的电话。闫中华还曾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自己不存在“顶包”的嫌疑。

而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潘卫国的辩护律师称,由于在事故中有一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潘卫国为了避让才会撞上赵家四兄弟的车,而该车司机杨某新应负主要责任,潘某国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良好,建议法院从轻判罚。

2021年1月15日,死者家属赵某英告诉记者,实际上在两次开庭前,相关部门都试图通过民事赔偿调解解决,还曾经一度同意了协调部门及潘卫国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表示愿意为潘某国出具谅解书,“但是,他们提出让我们先安葬死者再出具谅解书,之后说赔付的问题,这不是在变相骗我们吗?”

潘卫国走进羊场卫生院

被撞者之一因抢救不及时死亡

家属追究肇事逃逸罪、包庇罪

赵某英告诉记者,由于第一次庭审没有宣判,包括他大伯以及他父亲等人的后事就没有处理以至于,4位亲人的遗体至今仍在殡仪馆存放。

此前,他们提出共计300余万的民事赔偿费用,也并未得到解决。2020年11月,受害者家属们还联名写了一封申诉材料,向中央巡视组反映了该案的相关情况,受到巡视组高度重视。

法院传票

记者在这份材料中看到,死者家属提出,案发后赵某海虽然受伤,但如果潘卫国没有逃逸,说不定赵某海还可以得到及时抢救,不致于死亡,“庭审时候,他(潘卫国)说到他的家人就哭了,我们的家人呢?要是当天他没有逃逸,及时救援,我家亲戚就不会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就家属反映的问题,2020年11月25日,敖汉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海的死亡后果是否与未得到及时救治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12月14日,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赵某海因交通事故外力致脾脏破裂出血、肋骨多发骨折,头皮擦伤,眼睑青紫肿胀,如果得到及时救治,生存可能性较大。

于是,死者家属在第二次开庭前,就提交了针对赵某海抢救无效死亡系潘卫国肇事逃逸的新证据,并上交到了相关部门,他们在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基础上,要求不仅追究潘卫国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还要让其承担应有的民事赔偿费用。

2021年1月15日下午,刚刚结束庭审的赵某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天的庭审结果为法院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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