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离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受到群众围殴而逃离的,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时间:2023-04-17 04:56:03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逃离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受到群众围殴而逃离的,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答: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5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由此可见,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但并不是所有从现场逃离的行为都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有那些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逃跑行为才是。为了躲避殴打而被迫逃离,并且在事后主动报案,并没有逃避责任意图的,不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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