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8:50:49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5月30日讯(通讯员 冬梅 明宝 记者 陈咏)30日,高邮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小伙在驾驶轿车途中,将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致已七旬老太和女儿掉入河中。轿车驾驶人不顾母女俩的安危,竟驾车逃逸。
姜某处心积虑的藏车之处。
姜某和肇事的红色轿车。冬梅 摄
当日10时许,高邮市交警大队汉留中队接110指令,卸甲镇一号桥东侧,面包车与三轮车相撞,面包车逃逸。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时,掉进河里的两人已经附近村民救起,送往医院救治。民警调查得知,事发时,70岁的吴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车上坐着其46岁的女儿,与同方向超车的一辆红色轿车发生碰撞,轿车逃逸。
民警当即兵分两路,一路勘查事故现场,一路调阅周边监控,查找肇事车辆。因逃逸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玻璃上张贴的临时号牌模糊不清,给案件侦破带来难度。细心的民警根据车辆外形发现,该车不是新买的车子,可能是二手车,于是联系车管所调阅车辆变更信息。通过模糊临时号牌,锁定车辆登记的号牌为苏K311XX,确认嫌疑人为该市卸甲镇男子姜某,现年25岁。
当民警电话联系嫌疑人姜某时,姜某说车子不是自已开的,可能是其表哥开的,车子停在高邮欧洲城三期那里。民警赶到其所说的地方,未发现该车,但联系到了姜某的表哥张某。就在民警和张某沟通时,姜某父亲打来电话,告知是姜某开车撞人了,人在苏扬村。民警赶到苏扬村,找到嫌疑人姜某,姜某对自己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却未发现肇事车辆。姜某说停在一处墓地深处,随后,民警找到了肇事车辆。
姜某交代,事发后,其驾车逃逸,后将车停到一处墓地深处的树林里藏了起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警方表示,姜某将一对母女撞进河,如何不是村民及时发现救护,将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那姜某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大。姜某不顾他人生命安全,驾车逃逸,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