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11:38:4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在德州市青年路某饭店工作的陈女士遇到了麻烦事:她在好心调解身边的一起交通事故时,不慎让肇事者逃跑,瞬间她被误认为肇事者同伙。
当天晚上,陈女士在其工作的饭店上班,突然听到了店门外有吵闹声。向外一看,陈女士发现门口出了交通事故,有人受伤。陈女士随即跑了出去,看到孙先生和肇事者正在理论,她怕双方发生冲突,就赶忙做起了“调解员”。受害者孙先生腿上被划了一道口子,据孙先生介绍,自己是被一辆摩托车撞倒的,车上是一对夫妻和一个孩子。
摩托车司机当时也向孙先生道歉并同意进行赔偿,而当孙先生想打电话报警准备公事公办时,陈女士却认为这样容易激化双方矛盾,赶紧夺过孙先生的手机,努力地规劝孙先生别把事情闹大了,同时将肇事男子拉到了一边劝说。
正当陈女士一通劝解结束,回头将手机还给孙先生时,却发现肇事者一家三口逃逸了,这时,一边的孙先生非常生气,指责陈女士乱帮忙,并怀疑陈女士是肇事者的同伴,故意放走了肇事者。此时陈女士百口莫辩,“我也是为了他们好,没想到肇事者竟然跑了。我对天发誓,我真不是故意的。”
最终,孙先生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查看了附近的监控,并找到保安和饭店老板了解情况,判断陈女士的确不认识肇事者。现在,警方正在积极寻找肇事者。而陈女士工作的饭店老板,在了解自己员工的情况后,表示在找到肇事者之前,愿意先行垫付孙先生的医药费用。
建设街派出所民警提醒:鼓励大家助人为乐,但是在帮助别人或调解双方矛盾时,一定要先报警,不要盲目插手,以免好心办成坏事。(记者 高畅 通讯员 王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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