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14:49:03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09月13日17时40分许,柳州市柳南区百饭路宁铁汽车工业物流园(北区)路口,熊某驾驶桂 BA3***号“乘龙”牌重型自卸货车由宁铁汽车工业物流园出来下坡进入此路口,适遇余某驾驶贵港2B***号“乘程”牌两轮电动车沿百饭路左转弯进入此路口。货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并将其推行,后与路立停车的桂BJ***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余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22年9月14日0时27分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犯罪侦察大队经勘查、鉴定得出:
桂 BA3***号重型自卸货车制动系、行驶系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载运的总质量为38600kg,车辆超载率为198%。
当事人熊某驾驶车况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超载、行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确保安全,且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当事人韦某不按规定在路口停牢,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当事人余某无与此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9月15日上午,柳北大队联合区交通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柳北大队深入肇事车辆所属企业——柳州市雄武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开展交通安全检查。
检查小组约谈了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通报了桂 BA3***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严肃强调该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他人生命安全。随后,检查小组详细检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安全台账后,发现该企业存在应急制度未完善、台账短缺、应急演练未开展等问题。
检查小组对企业安全管理松懈进行严厉的批评,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向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要层层压实责任,吸取事故案例教训,切实完善、改进安全生产制度,狠抓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023年1月5日,熊某已被刑事立案,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生命只有一次,一切不会重来。在此,柳州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驾驶前,注意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系统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及时排查故障,确保车况良好再上路行驶。行驶途中,注意行车安全,严格按照道路标志标识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