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20:21:3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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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晚,彭山公安交警快速反应,仅用两小时破获一起醉驾逃逸案,有效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用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当天21时32分,彭山公安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前程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川Z8XY**白色越野车与一辆电动二轮车相撞,二轮车驾驶员躺在路上,越野车驾驶员不知去向。随后 120到达现场,确认电动二轮车驾驶员已当场死亡。
在事故发生半小时后,22时一中年男子到达现场,自称李某华,表示自己对这起事故很清楚。经验丰富的民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简单的询问,询问中察觉李某华的叙述存在明显的逻辑问题。
为确保案件在黄金时间内侦破,民警调取了沿途监控卡口,通过监控显示事故中的白色越野车驾驶员是一名年轻男子。监控还原了事情经过,此时李某华交代:年轻的驾驶员正是自己的儿子李某。民警随后通过电话对李某展开法律法规教育,告知逃逸的严重性,在证据和法律的震慑下,李某心理防线被攻破。
23时许,事故发生后不到2小时,李某(男,28岁,彭山人)到交警大队投案,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80mg/100ml。随后,李某向办案民警如实供述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原来,李某在发生事故后,怕酒驾出事被公安部门处罚,并且自己知道,酒驾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因此他想到了逃逸,同时他还“细心”地安排自己父亲去现场打探情况。
即便悔不当初,现已无济于事,酒后驾驶本就不该,发生事故又弃伤者而逃逸,其种种行为必将受到严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侦办当中。
彭山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千万莫驾车,别把法律当儿戏。
来源:平安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