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07:01:43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一) 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该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伤者伤情严重的,建议尽量不要挪动伤者,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二) 记录现场情况
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者录像,记录现场情况,因为抢救伤者而变动了现场的话,也要标明位置。拍照或录像的时候,一定多角度拍摄,包括车牌号码、路面情况、车辆毁损情况等,这些材料可以作为事故责任划分、保险理赔或双方协商赔偿的重要证据。
(三) 向保险公司报案
要尽快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简要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失情况等。
(四) 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1.交警接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双方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开展其他与事故相关的调查活动,之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制作责任认定书。
2.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会在10日内出具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出具责任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会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出具责任认定书。
3.交警部门没有按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向交警部门了解原因。没有理由不按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向它的上级部门反映或者公安督察部门进行反映,督促办案人员尽快出具事故认定书。
四、关于赔偿的注意事项
(一) 住院治疗阶段
伤者住院治疗期间,伤者或者伤者家属需要注意:
1.治疗过程中一定要向医生全面陈述病情,身体有不适的情况也要及时向医生反映;
2.做检查的时候,尽量做全面,以免出现遗漏伤情的情况,影响之后的索赔;
3.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不要贻误治疗的时机;
4.积极与肇事者沟通,说明治疗的必要性与医疗费的交纳情况,督促肇事者交纳医疗费;
5.治疗交通事故导致的损伤期间,若自身疾病也必须一起治疗的,一定要提醒医生在病历中注明一并治疗的关联性和必要性;
6.治疗期间,需要转院治疗、外购药物或者辅助器具、加强营养以及进行护理的,都需要医生在病历或者病案中记录清楚;
7.治疗期间的所有花费,都要保留好处方、发票或收据。
(二) 出院注意事项
1.出院时间
(1) 伤好之后再出院。伤好之后出院,可以避免伤情反复,或者出现更多的并发症或后遗症。
(2) 伤好之后也不要赖在医院。赖在医院并不能争取更多的赔偿款也不利于解决赔偿问题,伤好之后,伤情严重的应该及时安排伤残鉴定。
2.伤者在出院时需要复印并保存好下列资料
(1) 病历本;
(2) 入院记录;
(3) 相关诊断证明;
(4) 手术记录;
(5) 检查报告单,包括X光检查报告单,CT检查报告单、MR检查报告单等;
(6) 医嘱记录单(记载伤者住院期间的接受治疗的详细过程,如:用药情况、护理情况以及医疗器材使用明细等)。
3.出院时,让医生在医嘱上对下列情况做出书面记录
(1) 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影响住院期间护理费的赔偿);
(2) 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影响出院后的护理费的赔偿);
(3) 出院后的休息时间(影响误工费的赔偿);
(4) 后续医疗费,如:取出内固定物(影响后续治疗费的赔偿);
(5) 出院后需加强营养(影响营养费的赔偿);
(6) 辅助器具的使用(影响辅助器具费的赔偿)。
(三) 伤残鉴定阶段
1.如何把握鉴定时机
关于鉴定时间:骨折类伤者,从受伤之日起满三个月,就可以去做鉴定了;神经类伤者,可以从受伤之日起满六个月去做鉴定。
不要相信这些错误的鉴定言论:
(1) “出院满三个月才能做伤残鉴定”;
(2) “做完二次手术才能做伤残鉴定”。
出院满三个月才做鉴定,或者是等做完二次手术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很有可能会评不上伤残或者评残级别降低。
2.如何选择鉴定机构
选择鉴定机构的原则是客观公正,总的来说具有国家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水平相差并不大。但是,当伤情属于“可评可不评,可高评可低评”的情况时,各鉴定机构的做法却不完全一致,有的鉴定机构就高不就低,有的却就低不就高,所以在选择鉴定机构时一定要慎重。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应考虑下面几个方面:
(1) 选择资质合法、信誉良好的鉴定机构
选择资质合法,信誉良好的鉴定机构,受伤人员才最有可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3.鉴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伤者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 入院记录;
(2) 出院记录;
(3) 出院小结;
(4) 病历本;
(5) 疾病诊断证明书;
(6) X线报告单、CT报告单等;
(7) X光片及CT片;
(8) 交通事故认定书;
(9) 伤者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