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16:17:13来源:法律常识
8月20日15时许,周某某因不堪压力,主动到大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承认自己在三天前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8月17日18时30分许,大悟交警接到警情:在大悟县城关镇某路段,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一摩托车撞伤人后逃逸。
经过民警现场勘查后发现,逃逸车辆为蓝色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为男性,戴口罩,地上有几片较小的车灯碎片。考虑到可用信息较少,大悟交警随即与刑警队取得联系,充分运用交管监控和技术手段,大体锁定了肇事者的出行轨迹,但由于肇事者戴着口罩,无法看清人脸,导致案件陷入僵局。
专案民警随即对其出行轨迹的分析,该男子骑车从大悟县老人民医院出发,经建新街,府前街,高畈路口,到福星商城门前的路段。通过仔细的研究比对,办案民警发现了一丝丝的端倪,有样物品从车上消失。
结合其出行轨迹,民警分析,这个物品极有可能是个不锈钢的饭盒,而其本人是前往大悟县老人民医院送饭,那么医院必然尤其亲属或朋友,掌握这一信息,办案民警快速的将目标锁定在医院,并在医院的工作人员配合下,查询到当事人的出行记录,与其所进入的病房。
经调查,该男子与医院住院人员为母子关系,通过这一层关系,办案民警快速找到该男子家中,一辆无号牌蓝色二轮摩托车出现在眼前,由于肇事者不在家中,民警锁定证据后,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通知该男子主动投案自首。
20日下午15时许,周某某主动到大悟县交警大队交代违法事实,至此,该案件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素材来源:大悟交警
来源: 孝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