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16:20:02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7月17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S204省道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肇事后直接驶离现场,涉嫌肇事逃逸。接警后,该中队民警立即奔赴现场核实具体情况。
经民警调查现场问询,驾驶员王某表示自己驾驶小型客车在204省道变道时,与一辆大型挂车发生碰擦,但是大型挂车直接离开了现场。
听到大货车直接离开现场,民警高度重视,立即调取该处监控进行核实,结果却发现,王某当时在非机动车道内想要向右变道回机动车道时,没注意到侧方车辆,与正常行驶的大型挂车发生碰擦,当时该起事故正好发生在大车盲区内,大车车主对此毫不知情,由于双方车辆体型悬殊太大,此次事故只造成小车受损,大车甚至都没有明显擦痕。
在此次事故中,小车非机动车道实线变道,且未注意侧方正常行驶车辆直接变道,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大货车虽驶离现场,可在该起事故中并不是造成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不承担责任。
在此,秣陵交警中队提醒大家:变道行驶可不能随意变道,首先道路条件要允许,只有虚线处才允许变道行驶。打好转向灯,确定侧方无来车能保证安全后,才可以变道。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