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17:15:51来源:法律常识
发挥案件管理职能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自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以来,金凤区检察院紧盯目标抓落实、紧贴职能抓创新、紧跟形势抓提升。2020年上半年,综合业务部以全面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司法理念提升年”专项活动为目标,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为核心,突出重点工作,通过多项措施着力推进案件管理工作运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督深入化。
一、“三步法”严控“案-件比”
一是加强“两项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成立了金凤区检察院派驻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进一步加强“两项监督”工作,提升监督质效,在立案环节督促侦查行为规范化,全面取证。适时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现了提前介入公安侦查实质化,有效提高办案质量,为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二是实行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繁简,成立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专办组和“两抢一盗”侵财类专办组,专人专班办理类案,以30%的人员办理60%左右的案件,催发内生动力全力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对“套路贷”、涉众经济犯罪案件等疑难、重大、复杂案件,打破以往一名员额检察官单打独斗的模式,实行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办理,确保案件质效。
三是严控退延案件、缩减诉讼时限。在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基础上,对退侦、延期案件增设报备和审批程序,明确延期和退侦案件必须层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核;同时强化日常监控,加大抽查、督查力度,防止案件“空退空延”。
自严控“案-件比”以来,本院提前介入侦查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2件,一审公诉案件审结率较上年同期上升了25个百分点,案件退侦率同比下降20%,延期率同比下降50%,有效降低了刑事案件“案-件比”的相关要求,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更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三个常态化”促业务工作向好发展
一是“两通报”制度常态化。“两通报”是指每周五通报各业务部门核心数据进展情况,业务部门指派专人与统计人员核对一周数据,防止出现错漏;每月25日综合业务部在工作平台对员额检察官的个人办案数据进行通报,确保办案数据及时、准确、无误。
二是业务学习常态化。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案管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提升案件管理岗位基本素能。同时要求各部门每周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尤其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上级检察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制定的新制度、新规定进行系统的学习交流;另一方面以会议前置程序促进干警使用检答网、指导性案例。将登陆咨询检答网和学习参考指导性案例作为召开员额检察官会议和检委会的前置程序,促进检察人员进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三是规范管理常态化。综合业务部严把案件入口、出口关,加强案卡填录和案件办理日常巡查,实施专项监控、节点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在办案件进行全方位监管。本着“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的初心,紧盯薄弱环节,培养检察官办案的规范意识,形成规范办案的习惯。
三、“三个结合”模式强化流程监控
一是节点监控与立查立改相结合。结合案件办理流程,细化监控措施,分别对案件受理阶段、起诉阶段、出庭阶段、判决生效阶段实施节点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不出错漏,专人负责对审结案件的案卡填写、文书制作、办案程序、案件材料等进行再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承办人立即修正,做到立查立改。
二是专项监控与温馨提示相结合。每月定期实施案件风险评估、法律文书公开等专项核查,对未进行风险评估的案件和生效未公开的法律文书制作明细表,并及时向承办人发出温馨提示,限期2日内完成评估、公开工作。
三是重点监控与优化“案-件比”相结合。对退侦、延期、发回重审案件重点监控,对《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发回重审裁定等文书进行实质审核,审查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性及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提纲是否详细,补侦方向是否明确,通过实质审查,一方面提高文书制作质量,另一方面避免承办人随意退侦、延期,有效控制“案-件比”。
金凤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了综合业务工作服务“四大检察”的坐标定位,理清重点和难点,不断强化队伍业务和信息化建设,全力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有效提升监督管理服务成效,着力在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贡献力量。
下一步,综合业务部门将密切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年”活动,深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院党组部署要求,坚持业务管理枢纽部门职能定位,牢固树立“严管厚爱”“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加强监管,提升服务,建立健全机制,促进提升新时代案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金凤检察
金凤检察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供稿 | 田 迪
编辑 | 李金徳
责编 | 牛海玲
2020年第144期
总第7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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