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4:54:40来源:法律常识
其实,很多原告只知道被告的名字和电话,但这就够了。也就是至少写清被告的名字和电话,这是起诉状中原告信息的基本要求(其实写清楚被告信息的目的,就是确保被告是谁并且能送达起诉状告知其被告了就行)。但就算被告名字是读音一样,字不一样,或者是曾用名,也可能确定人,从而起诉立上案。
但是如果只知道被告的电话或者姓名,那就麻烦些,可以委托被告地的律师去派出所根据姓名或电话去调信息。如果又知道被告是哪个区的、或被告的姓又少、或又知道名字中的字或知道身份证号,那更好查出来。但前提是你要委托律师去派出所调取,你自己去,派出所是不给调取的。
但是如果不知道姓名、不知道电话号、不知道住址、不知道身份证号、不知道哪里人,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很麻烦了,不过这种可能性很低,你怎么可能会和这种人有纠纷?那有可能是和陌生人发生纠纷,出了事他跑了,比如交通事故,那有没有监控,警方可以调取。
特别是手机号,都是实名认证;身份证,都是一人一证。所以知道这俩,就都能查出来人的信息。建议,像是和你有经济合作的人,都留一个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