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09:02:59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10月11日凌晨0点30分,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接到邢先生报警称,他驾驶豫A8J***轿车行驶至郑州机场高速10公里东半幅时,被一辆轿车从左后方追尾碰撞后,肇事轿车加速逃逸。
接警后,高速交警一支队事故一大队负责人张宏晖带领民警黄锋、赵鹏连夜对事故情况展开调查。经过民警通过对被撞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和机场高速公路监控卡口信息的查证和比对,10月11日早上6时,警方锁定了豫A2S***轿车为肇事逃逸车辆,一王姓男子为肇事司机。
据肇事司机王某交代,事发时,他突然感觉自己的轿车猛的一震,好像辗压到了什么东西,但当时他没有太在意,就继续驾车驶离了事发现场。
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肇事司机王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除承担事故另一方的车辆维修费用外,目前,王某已被高速交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和驾驶证记12分的严厉处罚。
办案民警黄锋介绍,像这样责任明确的轻微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事故后选择报警处理,事故的责任方最多承担对方不到两千元的车辆维修费用。但是,就本案而言,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肇事司机王某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明显加重,也更加严厉。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