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10:41:53来源:法律常识
驾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正确处理方式应当是,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如果只是车损事故,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或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道理虽然很简单,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不能正确面对,选择逃逸来躲避赔偿责任,孰不知这样的行为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
7月底,交管部门曾经曝光上半年本市有83名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追刑和终身禁驾。近日,交管部门再次通过“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向社会公布了今年以来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但比较典型的违法行为51起,驾驶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受到了罚款1800元、记12分,甚至是拘留的行政处罚。
轻微事故逃逸 驾驶人得不偿失
2017年6月28日15时30分许,邵某驾驶小客车沿红桥区芥园西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大丰路交口右转时将一骑自行车人挂倒,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骑自行车人受轻伤。事故发生后,邵某驾车逃逸,并将车辆送往修理厂进行修复。路边行人目击者立即报警,警方最终根据证人和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锁定了肇事车辆。7月2日,邵某被依法传唤至交警队接受调查,经讯问,邵某承认了其肇事后驾车逃逸的事实,并表示愿积极赔偿对方损失。
最终,因肇事逃逸且尚未构成犯罪,交管部门依法对邵某处以18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那么,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处罚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由此可见,轻微事故后逃逸,轻者罚款记分,重者还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如今,绝大多数机动车都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对于车主来说省心省力,驾驶人选择逃逸来逃避责任显然是不明智的。
逃逸责任怎么定?保险赔不赔?
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由此可见,逃逸对于事故责任划分的影响也是相当大的,一旦逃逸很可能大大加重行为人的事故责任。
肇事逃逸驾驶人如果为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逃逸与否事关保险赔偿多少,其中的差别是巨大的。“交强险”投保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但是对于肇事逃逸来说,商业三者险与交强险规定截然不同。
商业三者险在“肇事逃逸”方面法律无强制性规定,保险公司通常都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投保人肇事逃逸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该项约定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也就是说,肇事逃逸虽然交强险负责赔偿,但超出限额部分就需由肇事逃逸驾驶人自掏腰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