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12:33:58来源:法律常识
灌云县是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典型。长期以来,打赢脱贫攻坚战一直是历任县委县政府的“奋斗目标”!地处这个地区的灌云县检察院多年来,一任接着一任干,按照省检察院党组的总要求和灌云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大力度实施精准扶贫,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扎实有效成果。本篇通讯讲述了他们的精准扶贫思路与实践,值得关注。
通讯员 徐云刚 汤井波
“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这是灌云县南岗乡岗东村村民出行的真实写照。
糟糕的交通条件对于低收入户袁大娘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患有肺气肿的袁大娘常年依靠药物控制病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两年前,袁大娘家的玉米喜获丰收,看着6000多斤玉米堆得像小山一样,袁大娘的喜悦转瞬即逝,自家一没运力,二没销路,玉米霉变的风险越来越大,袁大娘急得团团转。幸好,来此走访的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经多方联系,最终,一家粮食加工厂以每斤0.7元的价格将6000多斤玉米一口吃下。玉米变成了现金,袁大娘舒心多了。
此后,检察官又积极协调县交通局,为该村争取到4公里水泥路铺设指标。“致富路”的铺设完成,一下子拉近了村民与检察干警的距离。
自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灌云县检察院发挥检察优势,探索帮扶新模式,通过建阵地、建基地、建机制等多元帮扶模式,发力精准扶贫,实现检察工作与精准脱贫同频共振,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
位于灌云县西部岗岭地区的南岗乡岗东村是省定经济薄弱村,现有718户,其中低收入户171户。2017年初,院党组积极认领帮扶岗东村精准脱贫的政治任务,成立扶贫专门班子,带领全院干警迅速与该村171户贫困户建立精准帮扶联系。干警们通过走访,低收入户的困苦生活深深印在了干警心里……
扶贫先扶志,扶志关键看党支部。该院积极配合省委扶贫工作队在该村倡导“三强两帮一带”工作理念,着力打造“党建 支部 扶贫”工作模式,把村党支部主阵地建在扶贫一线,建在扶贫产业田间地头,并指导村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十九大报告精神解读、学习时代楷模王继才事迹、捐赠党建设施设备等方式,教育引导贫困党员转变观念,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2018年11月23日,在岗东村200亩出口莴苣种植示范基地现场,30余名检察志愿者在热火朝天地种植莴苣。
该基地是由省委扶贫工作队牵头,联合连云港市金融控股集团、灌云县检察院等单位共同打造的脱贫产业之一,自去年建成以来,一期销售实现净利润30万元,带动7名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
“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协调配合多家单位,参与推进党建扶贫、项目扶贫、法治扶贫,帮助解决了特困老人赡养、全村旱田改水田、创立农业科技公司、‘岗岭传奇’特色农产品商标申报等问题。”岗东村党支部书记殷建扬掰着手指如数家珍:“县检察院的贴心帮扶,让我们对早日脱贫更有信心了,也激励我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带领全村群众走上致富路。”
该院瞄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和重点任务精准施策、聚力攻坚,积极协助省委扶贫工作队推进实施市场化运作产业扶贫的做法,得到了县委书记左军的批示肯定。
在落实帮扶举措的同时,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及农村脱贫领域的犯罪,以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用公正办案筑牢“富”根基。
2017年以来,该院严厉打击销售假药案件14件40人,对诈骗281家农户216万斤粮食案件从快批捕起诉,对恶意拖欠87名农民工133万元工资的犯罪嫌疑人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深挖制约贫困村发展、贫困户脱贫的环境资源保护瓶颈问题,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协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赵某非法处置60余吨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案、茆某非法占用10余亩农用地案等案件11件;结合办案撰写的《农材改厕存在“三不”漏洞致不法分子大肆套取国家补贴诱发职务犯罪应予重视》从制度、体制构建上为维护当地群众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些受害人被犯罪分子搞得家破人亡,司法机关应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才能彰显司法正义。”据检察长陈长春介绍,该院变坐等“堂前击鼓”为带案下访,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构建了“申请救助 检察机关主动救助”为主的“滴灌式”精准救助模式。
戴上3.2万元的助听器,家住南岗乡的聋哑残疾人蒋某终于松开紧锁的眉头。而一年前,作为家中顶梁柱的老婆在一场车祸中撒手人寰,看着家徒四壁、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女,蒋某数次生起轻生的念头。
为蒋某一家雪中送炭的是灌云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及时申请6万元司法救助金——该院有史以来申请到的最大一笔司法救助金,并协调当地残联免费为蒋某配了助听器,还帮忙找了一份月工资2500元的工作。
该案在解决司法领域所面临的因案致贫问题具有典型意义,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维护残疾人权益案”。同时,该院积极促进司法救助与多元主体联合救助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救急难、托底线部门职能作用,用足用好惠民政策,扎实做好各项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该院与县民政、教育、妇联等10个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1 10”联合救助机制,与县扶贫办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于被司法救助的残疾人优先予以帮扶和照顾,为救助对象提供多元精准帮扶,打造体现被害人不同特点的个性化、差异化、长效化救助体系。
“1 10 1”联合救助机制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让因案致贫的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2017年以来,该院先后对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19名残疾人、18名未成年人以及3名涉军家属展开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66.1万元,开展包括减免医疗费用、提供红十字会临时救助金、减免学杂费、解决低保待遇、扶持办厂等内容的综合救助,有效助力当地精准脱贫攻坚等工作。
2018年,该院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扶贫攻坚战推进会上被推介。
“我们将积极投身扶贫事业中,努力探索适合检察扶贫的新路子,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检察长陈长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