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交通肇事停车场(拒绝交停车费跑了)

时间:2023-04-20 13:32:18来源:法律常识

招远交通肇事停车场(拒绝交停车费跑了)

水母网10月30日讯(YMG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尹洪波) 昨天13时许,烟台招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某停车场收费时被人打伤。辖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到达现场,发现两男子正在相互撕扯,民警赶紧将双方劝开。原来,司机张某因嫌收费员态度不好,拒绝交1元钱停车费,并要驾车离开。收费员老李不乐意了,干脆挡在张某的车前。这可惹恼了张某,冲动的张某下车就与老李发生了激烈的口角,最后竟然撕扯起来致老李面部划伤。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对两人的过激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民警的教育,双方各自认识到自身错误。最终两人达成调解协议,司机张某赔偿收费员老李100元医药费,两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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