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13:45:5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安徽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砀山县一名19岁小伙凌某在家门口准备驾车到院内刷车,不慎撞倒一名9岁儿童,致其抢救无效身亡,造成悲剧。日前,砀山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凌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8月11日18时许,被告人凌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准备从其家门口过道开到院内刷车时,因疏于观察、操作不当撞到在其家中玩耍的邻居凌某某(2012年出生),后凌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另查明,2021年8月11日,被告人凌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同年8月17日,其家人代其与被害人家人达成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凌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凌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协议并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对其从宽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