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12:53:19来源:法律常识
二手房买卖市场上的房子信息并不完全公开,当事人光凭查册也无法了解到房屋所有信息,例如房屋曾经是否租赁过给其他人居住、房屋曾经发生过什么需要修缮的问题、房屋有无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如果买到了有问题的房屋,那确实是一件糟心的事。
何为凶宅?
一般老百姓认为凶宅就是发生了不吉利事件的房屋,例如有过凶杀事件、自杀事件、传闻闹鬼事件的房屋等等。这样的“凶宅”,市场价格一般较低。房屋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这类历史信息不存在于房屋本身,不能通过房屋的物理属性表现,又不同于房屋的产权信息,产权信息购房时当事人可以去相关部门查询。这类信息当事人在购房前购房后均无法查证,通常是通过左邻右舍了解到房屋存在“凶宅”的情况。
那么法律上是如何认定凶宅的呢?买到凶宅了,是不是必定可以申请撤销或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律师提醒
目前,法律文件中,并没有对“凶宅”存在明确的法律定义,也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表明,当事人可以自己买到凶宅为由,要求解除或者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凶宅是指发生过非正常死亡时间的房屋。如果当事人确实不愿再继续这笔交易,应该怎么办如何行使权利救济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如果有证据证明,购买存在凶宅存在意思表示上有重大误解,或者是因另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自己违背了真实意思表示所签订了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