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1 12:27:1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杨委 周惠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记者11月15日从自贡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近日在自贡市荣县,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拖行老人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对男子撞人逃跑的行为表示愤慨,也有网友对老人的行为提出质疑。事实究竟怎样?
11月6日15时许,邹某驾驶川CB***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荣县桂林街路段撞伤行人曹某后,未按规定救治伤者和报警,而是企图驾车逃离现场。为防止邹某逃跑,曹某紧抓摩托车车架,邹某见此情景,依然驾车拖行曹某数十米,直到被周围群众制止才停下来。
经查:邹某因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事发后欲逃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故驾车逃逸。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按照自贡公安“七个一律”要求,荣县公安交警依法对邹某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440元,记15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目前已送拘留所执行拘留,伤者曹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自贡公安“七个一律”,即针对涉嫌交通肇事、醉酒驾驶、追逐竞驶、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七个方面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拘留。
自贡公安交警提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停车,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小时,及时拍照并通过快处快赔处理;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时及时拨打122、120报警,切勿心存侥幸,一跑了之!
视频由自贡市交警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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