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1 22:10:08来源:法律常识
自从工业革命开始后,人类的科技就以几何的速度发展,人们生产力发达了,医学昌明了,所以人类寿命也长了,城市变大了,人口也增多了,人类发明了各种交通工具,飞机、轮船、汽车,让地球变得越来越小,让速度变得越来越快!
可是,到了今天,在大城市里有一辆车不是什么稀罕事,堵车也是司空见惯,相比较起来,在大城市骑电瓶车似乎更加便捷快速,但是电瓶车也有一个弊端,就是车辆太多违反交通规则不好管理,这导致骑电瓶车闯红灯、占机动车道、超速的变成家常便饭,由于处罚也不重,导致他们有恃无恐,甚至有的还常常逆行,这是非常危险的。
近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其骑电动自行车逆行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件。受害人遭受了很大的痛苦,肇事人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事发当时,被告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节省时间,便逆向行驶,也不顾是不是会有危险了!殊不知,一场祸事马上悄悄临近!
果然,就在他路过一小区大门时,很不巧地与正常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宁某发生相碰,导致了宁某受伤、车辆损坏。用我们朴素的是非观念也能辨别出来,逆行的肯定是事故的始作俑者了!当然交通部门也是这么定责的,梁某负全部责任,宁某无责任。
后来,宁某被医院诊断结果是为胫骨骨折、头部损伤、胸部损伤、上肢损伤、下肢损伤、面部损伤,经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
你看,本来这个梁某是想节省时间的,可是事与愿违了吧,可能他平时都是这么干习惯了,也没有觉得有多少危险,所以今天还是照常这么做了,也不管后面还带着孩子。殊不知危险就隐藏在不规则的行为中!
还有可能,我们日常生活中这么做的人大有人在,大家也司空见惯了!其实,这种逆行的行为不出事可能连交警都不会特地去出动警力抓你,但是一旦出事那必然是逆行的要承担侵权责任了!受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估计费、住院费、误工费等等都要逆行的人承担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事情最终的结果就是,合肥瑶海法院判决,梁某需赔付宁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基本上都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毕竟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的。
最后,很多事情看似司空见惯了,大家都这么做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我们平时里听到的出错、出意外似乎很少,接触的也似乎不多,但是,只要它是有重大风险的,出事是迟早的事,比如行车逆行,只是会不会轮到你,或者哪一天轮到你而已。像本案里这个梁某,为了贪一时的方便,不幸造成他人残疾,自己也损失了一大笔财产,害人害己,我们一定切记要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才是!
来源: 石家庄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