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1 23:41:52来源:法律常识
兴山县公安局
关于对敦促本地非法滞留境外人员
主动回国投案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发布通告:
一、对滞留境外12名身份明确的兴山籍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开警示,勒令回国,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依法免于处罚。对于身份暂未明确的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请勿心存侥幸心理,主动与户籍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及时回国,争取宽大处理。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自通告之日起,于2022年6月30日前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或工作证明,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然滞留境外的涉诈高危人员,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一律冻结其银行账户、网银及社保、医保业务;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人员的银行账户、网银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依法依规暂停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所有政府政策性补贴和社会福利保障。
2、一律依法注销其国内户籍;对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的户口一律冻结,下落不明的办理失踪登记,超过半年仍无下落的,依法注销户口。
3、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等。
4、一律关停其名下所有手机通讯业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
5、一律政审不通过;对其直系亲属在入党、参军、参警、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审、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方面,原则上不予办理、不予通过、不予提供。
6、一律停发所有政策补助;对非法滞留境外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兴山的,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协助滞留人员的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我局再次重申,请所有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在限期内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内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严禁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入境后,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隔离工作,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家属应配合敦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兴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跨境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线索和作用视情予以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特此通告!
兴山县公安局
2022年04月21日
警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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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宜昌市夷陵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告,敦促27名本地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回国投案。
关于敦促本地滞留境外涉诈
高危人员回国投案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精神,依法严厉打击跨境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主动回国,争取从宽处理。其家属必须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联系劝导其尽快回国说明情况。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主动回国并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刑法》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2022年8月30日之后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或工作证明,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然滞留境外的涉诈高危人员,将采取七个“一律”的惩戒措施:
1.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人员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快深挖打击。
2.一律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凡是未按期返回,仍滞留境外的涉诈高危人员的违法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追缴、没收其个人财产。
3.一律政审不过关。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及其三代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等函询调查时,一律政审不通过。
4.一律冻结或注销户口。对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的户口一律冻结,下落不明的办理失踪登记,超过半年仍无下落的,依法注销户口。
5.一律冻结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人员的银行账户、电子支付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6.一律列为失信人员管控。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等。
7.一律截断政策补助。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暂停所有政府政策性补贴和社会福利保障。
联系人:
朱警官 18871593218
李警官 1887159290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夷陵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名单(15名)
姓名:胡俊雄
户籍:夷陵区人寿桥路34号
姓名:梁爽
户籍:小溪塔街办廖家林村一组
姓名:赵士琦
户籍:夷陵区平云一路27号
姓名:张鹏
户籍:雾渡河镇三隅口村六组
姓名:周端风
户籍:雾渡河镇观音堂村三组
姓名:刘雅琴
户籍:鸦鹊岭镇东山村五组
姓名:蒋玉龙
户籍:鸦鹊岭镇凤凰观村六组
姓名:龙丹鹏
户籍:黄花镇香龙山村1组
姓名:宋昱霖
户籍:黄花乡杨家河村一组
姓名:袁世勇
户籍:分乡镇高家堰村三组
姓名:陈思思
户籍:分乡镇界岭村四组
姓名:郑革
户籍:三斗坪镇南沱村二组
姓名:高金柱
户籍:三斗坪镇高家冲村二组
姓名:望江情
户籍:太平溪镇太平溪村一组
姓名:张军
户籍:龙泉镇水府庙村二组
滞留阿联酋涉诈高危人员名单(12名)
姓名:胡然
户籍:夷陵区平云一路14号
姓名:蔡贇
户籍:夷陵区罗河路65号
姓名:李涛焘
户籍:夷陵区平云一路27号
姓名:涂津玮
户籍:夷陵区夷兴大道215号
姓名:马开文
户籍:龙泉镇宋家咀村3组
姓名:高俊峰
户籍:三斗坪镇高家冲村一组
姓名:望亮
户籍:太平溪镇港口路44-2号
姓名:刘智
户籍:乐天溪镇莲沱村三组
姓名:杜文祥
户籍:乐天溪镇乐天溪村2组
姓名:陈翔
户籍:乐天溪镇乐天溪村二组
姓名:望健
户籍:乐天溪镇朱家湾村三组
姓名:张金山
户籍:乐天溪镇乐天溪村七组
(来源:湖北日报、三峡晚报、和美兴山)
【编辑: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