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02:24:59来源:法律常识
12月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爆料称,在青岛漳州二路,一外卖员违规停车导致车辆被扣,向交警下跪哭诉。同日晚,市南交警大队发布通报称,执勤交警已安抚外卖员,并进行口头警告(2021年12月09日澎湃新闻)。
网传视频显示,一位戴头盔的男子跪在地上,不停向执勤交警磕头,交警见状请他先起来,并蹲下试图扶起男子。男子下跪的镜头往往是很煽情的。“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跪苍天和娘亲。”男人是不轻易屈膝下跪的,除非是迫不得已。所以,对于男子下跪,人们常常会抱以同情,并为之鸣不平。
同情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我们可以同情弱者,但不能同情违法者。此处的外卖员,车辆被扣,意味着没有了饭碗,没有了收入,甚至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就成了问题。所以归还被扣车辆,进行口头警告,实行人性化执法,显得很有温度。但是,外卖员的违规停车,这种违法行为是不值得同情的。如果都是如此,道路的安全和畅通如何保障?特别是执意下跪,实施要挟执法人员,不仅不值得同情,相反令人生厌。
弱者,不能代表就可以违法。下跪,不能代表就可以免除处罚。如果都是那样,我们的社会不就乱了套了?
外卖员的车该退回,但是外卖员的一些病还是该治。实际上,走在大街上,人们对于外卖员的一些行为还是颇有微词的。骑车随意变道,擅自闯红灯,超速驾驶,边骑车边看手机,乱停乱放,已经成了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他们不仅对别人的安全造成威胁,也直接影响到自身的安全。这种现象不值得同情,更不容开脱,必须加强整治。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外,还是要严格执法,该查处的还是应该严格查处。不能因为“下跪”、“卖惨”和怕引起社会舆论炒作而放松执法。(胡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