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08:08:14来源:法律常识
“瘾君子”龙某吸食毒品后驾驶小车失控,越线在道路左侧撞死行人。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5日8时30分许,被告人龙某吸毒后驾驶湘A4H90U号小型轿车沿S232省道从湖南攸县往萍乡市白竺乡方向行驶,途经S232省道8公里600米时,因吸毒车辆失控在道路左侧与被害人朱某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龙某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经交警认定龙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龙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七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赔偿、犯罪前科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