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11:01:13来源:法律常识
江西婺源县段莘乡金炕腾炕村王某2019年到安徽务工,在合肥某工地干活时不慎摔伤,造成右足后跟骨折等损伤。包工头赔偿了医疗费,但没给补偿,王某多方讨要未果。2020年6月9日,带着最后的期望,他来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法律援助窗口咨询。
当日值班律师王晓娟上午9时许接待了他,了解事情经过后,王律师向其解释了法律关系,并指引他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反映维权。下午3时许,王某又回到法援窗口,沮丧地说,劳动执法部门认为他已经超过60岁,与工地包工头的纠纷已经不属于劳动纠纷,不属于执法范围了。
看着眼前拄拐杖的老人,王晓娟律师一边安慰说法律援助就是政府帮助困难群众维权的,一边果断拨通了包工头的手机。一番义正辞严的法律警示教育后,包工头半小时内赶到了政务中心法援窗口。
王晓娟律师向双方解释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以及劳务致伤的赔偿标准,鼓励双方各让一步,和解矛盾。在她的谆谆善劝下,包工头和王某答应调解。包工头除前期支付的医药费外,再一次性支付3.38万。王某承诺不再向工程方索要任何赔偿。王晓娟律师现场帮他们制作了调解书,双方现场签字。下午6时许,包工头到银行取来现金,在王晓娟律师的见证下现场交给了王某。一场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文章来源 |安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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