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找刑事官司律师费用多少,浙江丽水找刑事官司律师费用多少钱

时间:2022-11-28 21:28:29来源:法律常识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我国许多地区的经济发展与项目建设都如火如荼地进行,各省市招商引资政策可谓是百花齐放,往往在土地尚未征收、建厂规划许可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许多投资者便在地方政府的盛情邀请下先行投资建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早年投资建设的厂房,因土地规划审批手续未办理,便遇到了许多问题,更有甚者甚至是直接被相关部门当做违建强拆,这种强拆合法吗?法院又是如何认定的?今天笔者通过一则最高法的判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浙江高院再审:投资千万建厂,被强拆仅判赔20万?中止原判决执行


一、案情简介

郑某是温州的钢材企业家,2007年郑某响应再加上的“山海协作”项目,到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投资建厂,与郑某一起到本地的还有温州20余家钢材企业。郑某到丽水市后,当地政府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为其安排了建设用地,当地政府承诺会依据郑某的生产规模,为其落实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等,并与郑某等人签署了《投资协议书》但此后一直未落实。

2015年2月,当地部门突然将郑某投资建设的钢厂认定为“违建”,几个月的时间里,包括郑某厂房在内的数十家钢材厂都被拆除。郑某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得到确认强拆违法的判决后,郑某提起了国家赔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当地政府作出了保证投资者办理用地手续的承诺,最终没有实际履行,具有一定过错,判决对于强拆所造成的厂房损失,认定由拆迁部门承担10%的责任,企业自己承担90%的责任,最终投资数千万的厂房,仅赔了几十万。郑某不服,提起上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郑某的上诉。

郑某不服,遂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浙江高院再审:投资千万建厂,被强拆仅判赔20万?中止原判决执行


二、案件分析

地方政府在2007年实施招商引资的政策,并以《投资协议书》的方式向投资者作出承诺,这对地方经济发展和投资这而言本来是一件双赢的好事,但一直到投资者投资数千万元建厂并成功投产后,当地政府却一直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办理用地手续的事宜,不仅是违约行为,更是对地方政府公信力的降低。

郑某等人投资建厂,已经得到了地方政府的书面许诺,其信赖利益依法应当得到保障。且如果郑某投资建设的厂房是违建,那2007年到2015年整整8年的时间里,为何有关部门没有进行查处?为何郑某又得到了地方政府颁发的“先进集体”、“A级守信单位”、“明星企业”等荣誉?说到底,之所以地方政府将郑某的房屋当做违建强拆,本质上就是为了少给、乃至不给郑某其应得的合法补偿。

综合来看,郑某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过错,如果地方政府对厂房所占地块另有其他用途,那么也应当及时与郑某协商,为其另行审批建厂地块并支付相应的搬迁费用,或者足额对郑某的厂房进行补偿,而不应当直接强拆郑某的厂房、之后还不给补偿。一审、二审法院未对上述事实进行认定,甚至认为郑某厂房被强拆,郑某的过错占到90%,这可谓是荒谬至极的,地方政府应当对郑某因厂房被强拆的损失,进行全面的国家赔偿。

浙江高院再审:投资千万建厂,被强拆仅判赔20万?中止原判决执行


三、省高院裁判

郑某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

1.本案由本院提审;

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四、案件总结

因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而来投资建厂,如果后续遇到了征地拆迁,那么地方政府理应对投资者建设的厂房依法进行全额补偿,投资者的信赖利益是值得法律保护的,否则招商引资时以各种承诺先把投资者吸引过来,随后征地拆迁又能够以“拆违建”的名义随意赶走投资者,这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严重违背了征地拆迁的法律原则。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方面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留言,及时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浙江高院再审:投资千万建厂,被强拆仅判赔20万?中止原判决执行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刑事案件 补助费 拆迁人 兵法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