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4 07:33:37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出了车祸造成人车损伤,肇事者不愿意赔咋办?4日,记者从兰考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19年10月,李某华醉酒驾驶轿车沿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兰考县张君墓镇路段,撞向前方同方向行驶的马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尾部,致使马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因事故赔偿纠纷未达成协议,马某起诉至兰考县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10000元;被告李某华自愿赔偿原告马某各项经济损失95000元,各项赔偿均于2020年9月前一次性付清。
判决生效后,李某华依然不予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华电话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李谋华却总是因没有经济来源为由拒不履行义务。经过线上线下多方查控,被执行人李某华银行账户内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近日,执行法官利用清早下乡执行,赶往李某华家中将其拘传至兰考县法院。随后,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华一致性支付马某85000元,马某自愿放弃剩余赔偿款,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