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4 08:03:03来源:法律常识
“喂,您好,我要报警!
我前方有辆小轿车失控撞向了护栏,
受损挺严重的,
你们快来吧!”
4月4日,贵州遵义。凌晨0:30分许,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接到报警,称安江高速公路余庆往瓮安方向的高岩隧道入口处,一辆黑色小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事发路段看见一黑一白两辆小轿车一前一后分别停在道路超车道及应急车道内。黑色小轿车车头严重变形,车辆近乎报废。白色小轿车则是报警人朱某所驾驶的车辆。
朱某告诉民警,黑色小车在左侧快车道行驶,在其前方来回与道路的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就急忙报警求助。
交警现场查看发现,黑色小轿车受损严重,车辆右前轮脱落并遗留在车后约20米的位置,车头被撞得面目全非,路面到处都是车辆的油渍。
对黑色小轿车驾驶人彭某进行询问时,发现他精神状态萎靡,说话语无伦次,口中酒味浓郁,疑似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
对现场勘查完毕后,受损的黑色小轿车由拖车拖离高速,道路恢复正常通行,驾驶人彭某则被民警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彭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6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彭某带至余庆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血检结果显示,彭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1.01mg/100ml,确属醉驾。
4月10日,民警向彭某送达血液检测报告时,再次就事故发生原因对其进行了询问。彭某告诉民警,4日18时许,自己与朋友在黄平县城饮酒至20时许,席间喝了大约1.5斤的白酒。酒后彭某到宾馆休息时,与女友在电话中发生争执,便驾车准备返回黄平县纸房乡哄生气的女友,结果途中发生事故。
目前,彭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经刑事立案侦查后移交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来源: 菏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