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4 09:58:24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12月13日讯(记者 刘浏)酒后驾车发生单方事故,正巧路过的朋友让司机动了歪点子,怂恿对方顶包以向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事情败露后,这对曾经的朋友、如今的犯罪嫌疑人双双涉嫌诈骗罪,在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的讯问室里,两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0年5月23日,犯罪嫌疑人孙某与几个朋友中午聚餐时喝了一瓶啤酒,14时许驾驶自己的黑色别克汽车离开,行驶到中途,为了捡掉在副驾驶坐垫上的手机,打偏方向,撞到了马路边的警示柱上,导致安全气囊弹出,车辆受损严重。
正当孙某不知所措时,犯罪嫌疑人苏某与其丈夫恰好骑着电瓶车路过。苏某丈夫因有事在拨打了报警电话后便离开去处理,留下妻子苏某上前查看孙某有无受伤。孙某看见来人忽然计上心头,对苏某称自己中午喝了酒,开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借机提出让苏某顶替自己骗取保险公司的赔偿金的请求。
苏某想到自己租的办公室和孙某同在一处,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帮这个忙好像也不太好。正在自己犹豫时,孙某又表示:“不要紧的,没你什么责任。”苏某便没有多加考虑,答应了孙某的请求。后在民警处警过程中苏某向民警表示车辆是自己向孙某借用的,然后开车不小心出了单方事故。苏某并隐瞒了孙某酒后驾车的行为,配合孙某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费用共计12900元。
经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12月13日,孙某和苏某分别被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和六千元。
来源: 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