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4 14:59:44来源:法律常识
(收藏)2018年河南省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57.86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422.27元/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719.18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211.52元/年。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8年2月6日公布)。
数额 等级 | 城 镇 人均可支配收入(29557.86元/年) | 农 村 人均纯收入(12719.18元/年) | ||
残疾赔偿金 | 一级(100%) | 591157.2元 | 254383.6元 | |
二级(90%) | 532041.48元 | 228945.24元 | ||
三级(80%) | 472925.76元 | 203506.88元 | ||
四级(70%) | 413810.04元 | 178068.52元 | ||
五级(60%) | 354694.32元 | 152630.16元 | ||
六级(50%) | 295578.6元 | 127191.8元 | ||
七级(40%) | 236462.88元 | 101753.44元 | ||
八级(30%) | 177347.16元 | 76315.08元 | ||
九级(20%) | 118231.44元 | 50876.72元 | ||
十级(10%) | 59115.72元 | 25438.36元 | ||
受害人构成伤残,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人均消费性支出19422.27元/年 | 人均消费支出9211.52元/年; | ||
死亡赔偿金 | 591157.2元(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254383.6元(2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 | ||
丧葬费 | 45920÷2=22960元(六个月上年度年平均工资)。 2016年河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5920元/年,3826.67元/月,125.8元/日。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本地100元/天,外出120元/天;(安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改补充规定》安财行【2016】1号文件) | |||
护理费 | 护理期限,参照鉴定或者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 |||
有工作,按照护理人员本人工资;或者护理人员所属城镇或农村收入标准; | ||||
无工作,参照当年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确定。工资36848元/年,即100.95/天。 | ||||
营养费 | 期限参考医疗机构意见(出院医嘱),15-30元/天; | |||
精神抚慰金 | 司法实践掌握标准:一级5000元,5000元-50000元; | |||
医疗费、交通费 | 以实际票据为主、考虑合理性 | |||
住宿费 | 以实际票据为主,需要实际住宿; | |||
误工费 | 针对有固定工作人员,需要受伤前三个月的工资和误工证明; 无固定工作的,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 | |||
残疾人辅助器具 | 一般需要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参照普通适用性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 | |||
特别提示 | 1、赔偿权利人:直接受害人、被抚养人、死亡者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上一年度是指辩论终结前的上一年度,而不是起诉时; 3、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一次性支付; 4、康复费,适当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在实际费用发生后另行起诉,但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起诉; 5、多个被抚养人生活费累计不超过城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消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