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5 17:34:34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需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对于赔偿问题,需要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划分之后,由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赔偿,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那么,出车祸后怎样处理赔偿呢?
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在48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发生事故的原因。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情况等进行确认。勘察人员能提供7×24小时现场事故勘察服务,如果车辆不能移动的也会安排拖车救援,与客户共同确认事故责任、损失情况及费用等。
3、办理理赔手续:提交规定的索赔材料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对索赔资料进一步核实。在索赔资料真实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计算赔款。
4、核实打款:保险公司经过不同部门的层层审查,确认后就能打款到车主的账户中。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方需要给予受害人相应的损失赔偿,其中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致受害人伤残的,还需要赔偿受害人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由于就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其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导致受害人伤残,因此而增加生活上的所有必要支出费用,以及丧失劳动力导致的收入减少,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进行赔偿,其赔偿的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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