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5:12:33来源:法律常识
荆州新闻网消息:12月9日18时许,石首市南新公路南口福利院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名女子倒地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指令后,石首市局南口派出所值班民警陈辉迅速带队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询问得知,系一辆白色无牌小车将一辆二轮电动车刮倒后逃离事故现场,造成高某红(女,42岁,南口镇南尖上村人)倒地受伤。考虑到肇事车辆无牌照,且现场没有任何证据留下,视频监控追踪成为查找嫌疑车辆及其去向的重要途径,专案组民警立即调取沿途所有监控,并围绕案发中心由近及远进行地毯式的走访和排查。经对符合时间地点的车辆进行逐一比对、排查,并结合视频监控追踪情况,12月10日上午民警成功锁定嫌疑车辆行驶方向及基本特征。随后,专案组民警将工作中心转移到南新公路至官豆口村方向,分组对符合特征的车辆逐车逐人见面,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人一车。通过查阅大量视频逐一排查及一天的调查摸排,12月11日上午10时,民警在新垸子村当场抓获嫌疑人田某(女,24岁,南口镇官豆口村人)并扣留肇事车辆,此时距离案发刚好36小时。
在民警说出伤者姓名时,她大吃一惊,伤者竟然是亲戚!自己为逃避责任,至受伤倒地的亲戚于不顾,田某十分愧疚。因双方是亲戚关系,经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某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同时接受了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