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7:12:39来源:法律常识
弟弟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哥哥为帮弟弟逃避法律责任,谎称自己所为,结果兄弟二人双双获刑。近日,临武法院以邓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邓乙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4月2日凌晨,邓甲驾驶湘LE2352号(套牌)小型普通客车,沿临武县官山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沿江北路交叉路口时,因前方车辆左转弯时强行超车,与邝某某驾驶的左转弯小型轿车侧面相撞,后又撞倒前方左侧路边行人黄某某,造成黄某某受重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邓甲逃逸并将事情告诉了母亲及哥哥邓乙。邓乙提出他要帮弟弟去顶罪,他有精神疾病无能力赚钱,弟弟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如果弟弟坐牢家里便丧失了经济
案件审理过程中,邓甲赔偿了黄某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邓甲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驾驶套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致一人重伤后逃逸,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邓乙明知邓甲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分别作出如上判决。
潇湘晨报综合临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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