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1:07:30来源:法律常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
自2022年8月25日凌晨1时起,新增或取消对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增
取消
免费核酸检测预约连结:
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
*免费核酸检测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费方式接受核酸检测,亦须在上述连结中作出登记才能按时解除黄码锁定。
附表: 澳门特区采取和中国内地特定区域的有关的防疫措施
連結: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留意当地疫情发展,须坚持戴口罩,严格做好和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同时,因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减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筑起免疫屏障,保护自己及家人,故现阶段应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而即使已接种疫苗,亦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完成初种系列及加强剂疫苗后14天,待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后才前往,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新闻资料
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