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一下」六安交通肇事逃逸案,撞人逃逸新规定2020标准处罚

时间:2023-05-29 14:50:32来源:法律常识

六安网讯(记者 姚迪)4月10日,叶集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与三元派出所联手联动,快速出击,仅用12个小时,成功侦破一起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依法对肇事驾驶员张某某刑事拘留。

4月9日19时50分,交管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310省道叶集区三元镇张店路口处,有一辆拉沙大货车撞到一个骑电瓶三轮车的人,肇事驾驶员驾车逃逸,骑电瓶三轮车人当场死亡。警情就是命令,叶集公安局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交管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三元派出所的协助配合下,兵分5个小组同步开展现场勘查、线索走访、沿途视频资料采集等工作,案发后仅7个小时即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办案民警随即对嫌疑人进行传唤。在强大的压力下,肇事驾驶员张某某于4月10日上午7时投案自首。

经查,4月9日19时40分,张某某驾驶(皖N993XX)重型自卸货车沿S310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三元镇张店村十字路口处与由三元镇龙元村徐某某驾驶的电瓶三轮车相撞,致徐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某驾车逃逸。至此,该起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经过全体参战民警的共同努力,快速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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