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专业头条:交通肇事转到看守所,如此的近义词

时间:2023-05-29 15:52:4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

一名交通肇事嫌疑人撞人后潜逃至广东

自以为在外潜逃几个月就能蒙混过关

归来后却因打架斗殴被派出所关进看守所

巧的是,办理该事故的交警在看守所办案时

一眼认出了肇事者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



案情回顾


9月17日晚19时40分左右,赣州交警信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信丰县滨江大道桃江大桥桥底路段发生一起共享单车碰撞行人后逃逸的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时,肇事人和受害人都已离开,现场只留下一辆共享单车,随后民警调取了现场监控,监控显示:受害人在横过马路时,被迎面骑共享单车的肇事者和同伴碰倒在地,在随后的协商过程中,为躲避责任,肇事者和同伴趁受害人不备拔腿就跑。


由于现场地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且人已逃逸,为此,交警部门当晚就确定了侦破方向,即以共享单车为线索。


第二天,民警立即对肇事人的共享单车使用信息进行了核查,经过比对最终锁定了肇事者和同伴为本地青年王某某、唐某某,而此时他们已经乘坐货车逃往广东省惠州市,肇事者的外逃让案件陷入了僵局,就在民警一筹莫展时,一次巧合让案情出现了转机。


原来,不久前,办案民警刚好去信丰县看守所办案,在那遇到了信丰县嘉定派出所城南站的民警,当时他们刚好送人来拘留,民警看了一下他们拘留文书上有个名字,一下就被吸引眼球,因为这个名字刚巧就是其侦查案件的逃逸人的名字,民警随即比对身份信息,原来真的就是该肇事逃逸人。

在确认该嫌疑人就是肇事者后,交警立即对王某某进行审讯。经审讯了解到,王某某撞人后因害怕承担后果选择了逃逸并潜逃至广东惠州,在惠州2个月后,以为此事无多大影响又回到信丰,在信丰期间又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行政拘留,在看守所恰巧被办案交警遇到。


因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者王某某再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将处以罚款,同伴唐某某也被抓获另案查办。


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


一、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了受害人的伤情,甚至因此而死亡。

二、使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相应赔偿,有损法律的权威性。

三、严重破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对广大交通参与者造成一种潜在的威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为我们机智的交警点赞!




编辑:汪月

审核: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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