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19:24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徐军)2月份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大量警力奋战在抗疫一线,就有人耍小聪明,心存侥幸,无视法律。2月29日,临渭区吝店镇韩家村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接警后,临渭交警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迅速出击,仅用14小时,快速破获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市交警支队临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 民警:你好,临渭大队指挥中心,好,我核实下信息,在吝店镇韩家村口,发生一起亡人肇事逃逸事故。好的,我们马上出警。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师卫超:(报警人)事故发生以后报警的,并没有人现场亲眼看到这个事故咋发生的,调查难度有点大。
事故发生时没有目击者,现场周围也没有监控探头,到底是谁将老人撞后逃逸?肇事车辆去了哪里?为了解开这一个个疑问,事故中队中队长许卫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继续现场勘察寻找蛛丝马迹,一路在事故周边展开走访调查。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 许卫:村两头都有防疫检测站,我们查看了所有的出入登记,但是他们登记的时间只是从早上的八点到下午的六点,六点到第二天的早上八点是没有登记的,所以这块也没有提供非常有用的信息。
就在走访组调查受阻之时,现场勘察组发现一条重要信息。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陈华锋:根据自行车上附着的有红颜色的红漆,初步判断是红颜色的货车。
红色货车,大清早出现在村道,是路过还是就在附近工作呢?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 许卫:在走访群众的时候,群众说最近一段时间有两个地方有货车通行,他们这有一个粮站收粮食的,这块有红颜色的车,再一个是有一个工地,这个地方也有大货车,有运输材料的有拉土的,我们当时在排查中,就把这个两个地方作为排查的一个重点。
在确定侦查方向后,许卫决定带队对有可能出现货车活动的场所进行排查,完成现场勘察任务的民警扩大巡查范围,查找事故现场周边村口、街道监控探头,希望得到有价值的线索。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 许卫:粮站我们去排查,那块有八辆车,最近一段时间一直给粮站送玉米,我们把这八辆车全部排查了,这八辆车关键是没有作案的时间,最后把重点就确定在这个工地。
然而,在施工工地,民警多方查找依然没有发现有用信息。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 许卫:到工地以后我们要找红颜色的大货车,但是工地上有黄颜色的,蓝颜色的,唯独没有红颜色的。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师卫超:咱判定咱的注意力不要集中在一个工地上,再继续走访,看有没有其他工地。
就在民警仔细摸排的同时,另一边的监控调查组有了突破,在韩家村村东口一监控点,民警发现事故发生当天早6:13许,老人出现在监控画面里。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师卫超:监控发现受害者当时从距离现场东边有800米的出现,从受害人出现的时间,咱确定了案发时间,根据案发时间推定这个时间的前前后后经过的车辆,展开排查。
民警对老人出现后三个小时的视频进行仔细查看,发现一辆红色货车6:31分经过韩家村西口,6:37通过韩家村东口驶离。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师卫超:他进入现场西边的时候,它的前大灯当时是好的,后面到现场东边的时候,发现他的灯光就不是很亮了,就觉得这个车嫌疑很大。
通过监控画面和现场勘察,民警基本确定这辆红色货车就是肇事车辆,但由于当时天色较暗,监控无法拍清车牌号,为了尽快锁定肇事车辆,民警对红色货车出现时间段视频,反复查看,发现在红色货车经过前后始终有一辆黄色货车伴随。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 师卫超:在这个红颜色拉土车之前,前面有一个黄颜色的拉土车,能看清车号,位数是780。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 许卫:当听到这个尾号是0780的车的时候,我马上想到,我们在排查的时候,我们确实看到一个黄颜色的车在项目工地旁边放着呢。当时的想法如果能找到黄颜色大货车,这个红颜色大货车就基本上能找到。
当民警再次返回项目工地时,看到这辆黄色货车就是视频中出现的车辆,经过对工地车队负责人询问,进一步获得了红色货车车主张某的相关信息。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 许卫:再和他(工地车队负责人)交谈中发现,蒲城这个老板不光有黄颜色的车,还有红颜色的车,随即就给蒲城的老板打了电话,刚开始的时候,他很警觉,当问到红色大货车的时候,他就说红颜色渣土车这段时间一直坏着,一直在修理厂。
张某说红色货车一直在修理厂,那么它怎么会又出现在案发地附近呢?加之对方在电话中言语含糊,让民警更加对其产生怀疑,于是立即驱车赶往蒲城。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 许卫:到了修理厂,我们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车是什么时候来的,他(修理厂老板)说这是(2月29日)早上10点多开来准备修理的。
在民警对车辆进行勘查时,发现车辆头部有多处较新的碰撞痕迹。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 许卫:右前侧两个大灯全部破碎,因为事故现场有灯的碎片,一看,就是这辆车,而且在车辆的左前侧发现了碰撞产生的新鲜的擦痕,这个红颜色的车终于找到了。
肇事车辆找到,张某也承认车辆是他一人使用,但对于事故发生的经过时,张某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百般抵赖。
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 许卫:他觉得撞了,但是他不知道撞得什么东西。跟前面说的他的车一直在修,那个谎话已经没有办法掩盖了。咱们通过物证鉴定,现场遗留的碎片,以及自行车碰撞的高度,完全可以和他的车进行同一认定,就是他这辆渣土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驾驶员当场死亡,这样一个事故。
经过民警14小时连续作战,这起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最终尘埃落定,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张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张某已被临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报警,切莫幻想“溜之大吉”,以免最终害人害己!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