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20:09来源:法律常识
3月17日20时许,临朐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在城关街道衡里炉村西边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出警民警赶到现场时,只见一辆电动三轮车朝左侧翻在路上,肇事司机已经逃逸。
3月18日,事故处理中队追逃室的民警根据了解到的信息,反复检索查询肇事车辆,最后确认青州市王坟镇任某某有重大嫌疑。临朐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青州大队事故科,几经周折才联系上任某某,但任某某拒不承认自己肇事逃逸的事。于是,青州、临朐两地民警立即赶赴青州市找到了任某某,并将其已经在修理厂准备喷漆的肇事车辆依法扣押。
经过强大的政策攻心和耐心的说服教育,任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肇事后怀着侥幸心理逃逸的事实。至此,3.17肇事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