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1:36:47来源:法律常识
肇事司机找人顶包,为图省事“因小失大”,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近日,化州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罪的案件,被告人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20年7月12日,陶某驾驶着小型普通客车搭载着伍某(已另案处理)由化州往笪桥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化州市G207线良光镇龙秀路口处路段时,与陈某迎面开来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陶某拨打了110和120,恐惧让陶某失去了理智,当场指使伍某(已另案处理)向交警谎称伍某系肇事司机。当办案民警对伍某进行第二次询问时,伍某才向公安机关交代为其包庇顶包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陶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陶某未履行如实陈述交通事故、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法定义务,其行为符合逃逸具有的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追究的本质特性,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法官提醒,交通肇事后让人“顶包”的行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二是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
法官寄语
顶包不可为。车辆驾驶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刻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要企图通过逃离现场或找他人顶包的方式来隐瞒自己的违法事实,以免自食其果。
【记者】李沁
【通讯员】李秋静
【作者】 李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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