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7:20:57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减少交通违法,控制较大交通事故)行动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滁州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减量控大”“五大曝光”(终生禁驾、典型案例、安全隐患企业、严重交通违法)行动。现将2020年8月份滁州市醉驾、二次酒驾人员、终生禁驾名单进行曝光!
2020年8月滁州市醉驾、二次酒驾人员公开公示
醉驾定罪量刑标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6月通过《关于审理“醉驾”刑事案件量刑工作指引》: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个月刑期。其中,涉及二次酒驾及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将从重处罚!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对一些人来说,终生禁驾不仅意味着出行不便,甚至可能失去工作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有两种情形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
一是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公安交管部门将此类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当事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编辑:程天鹏
审核:刘新宇
审签:陈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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