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5:08:08来源:法律常识
刚收到法院书记员的电话通知,某个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已出了判决了,被告人(即我的当事人)被判8个月有期徒刑,没有缓刑。
该案是法律援助案件,案情也不复杂:
某天,甲与乙是朋友关系,某天相约一起到某夜店喝酒,酒后,甲驾驶汽车载着乙回家,途中汽车冲出路边,致车毁乙亡的交通事故。事后,甲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检测,甲达到醉驾标准。接着,甲被刑事拘留,甲方家属与乙方家属也谈不拢。一审开庭日期临近,法援处将案子指派给本人办理。
经会见甲,本律师建议甲方尽量与乙方家属达成和解,争取乙方家属的谅解书。否则的话,有可能按法定刑顶格处罚。于是甲也表达了想争取和解的意思。但经了解,甲乙双方家境均很困难,参考其他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金额,很难达成和解,双方当时也协商过,但最终无法达成一致。
后来,与甲方亲属联系,其亲属也表达经济很困难,可能没钱赔。我说,争取一下!
庭前经多次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虽然没法争取到缓刑,但对甲方来说,还是比较好的结果。和解,对乙方家属来说,也是最好的结果。
甲是我的当事人。
一点感想:1、多一点努力,必有回报:虽然是法律援助案件,没有收费,但多投入一些精力,可以争取到更好的结果,何乐而不为?2、有时候,需要放弃一些不切实际的期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3、酒后勿开车,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