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7:43:51来源:法律常识
因意外事件或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当事人经协商、调解,很多是能达成赔偿协议的。各方对于赔偿金额、付款方式等条款关注较多,表达相对是比较清晰明确的,但还有一些细节决定着协议的效力以及能否顺利履行。以下事项,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
1、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不能有遗漏
(1)“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对于受害人死亡的情形,应与受害人第一顺序的全体法定继承人,即死亡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签订协议;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签订。
如果赔偿协议不是与全体赔偿权利人共同签订,比如只有受害人配偶签字,父母、子女没有签字,如果事后未取得其他权利人的追认,这样的赔偿协议是无效的。
(2)“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赔偿义务人除了直接侵害人外,还包括其他致害因依法承担责任的主体,比较常见的其他义务人有承保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2、赔偿项目需完整、金额要明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通常情况下,双方先结合实际损害,确定需要赔偿的相应项目,并根据现有法律、政府部门公布的有关数据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然后在协议中列明具体赔偿项目和最终确认的赔偿金额,以避免再次出现纠纷。
3、结合履行内容增加相应的责任条款
协议主体齐全,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这样的协议通常都是合法有效。但也不排除存在签约资料不真实、不全面或者授权不合法等原因,导致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这时需要针对个案的实际情况,在协议中约定导致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过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
4、表明协议目的的条款不能少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日后麻烦。为表明这一目的,协议中载明“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各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等类似意向的条款。
当然,协议条款中的其他细节,还可以根据个案情况进一步细化;赔偿项目的金额具体如何计算,如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后再写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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