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0:22:19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1月31日17时30分许,临沂市罗庄区红日小区孙某丽驾驶“海宝牌”电动三轮车在清河南路东都超市门口停车场由西向东倒车时,与后方行人范某超相撞,造成范某超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孙某丽驾车逃逸。
接警后,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并以事故地点为中心,沿肇事车来车方向及逃逸方向道路向外辐射10公里查找调取监控资料。通过昼夜不间断的排查走访,调取监控录像15余处,查看监控视频8小时。经过细致筛选,办案民警从中截取了20多张有效图片,通过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肇事嫌疑人为孙某丽。2021年2月1日17时许,办案民警在嫌疑人孙某丽家中将其抓获,孙某丽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案发24小时后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临沂公安交警提醒您:
面对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切莫惊慌,应及时报警,争取最佳时间抢救伤者,减少事故损失,配合交警调查接受处理。切勿心存侥幸逃逸,殊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样只会受到法律更为严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