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20:38:09来源:法律常识
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马冬)1月26日,河北高速交警总队对外公布,2021年,我省境内省管高速公路因行人上高速引发的交通事故达36起,造成24人死亡,死亡率极高。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实施全封闭式管理,行人禁止上高速。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已经成为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隐患之一。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晚上19时至凌晨6时共发生1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50%;从人员分类来看,有拾荒者、养护工、流浪人员、借路通行者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为一次侥幸的违法、一时的疏忽大意戛然而止,结果触目惊心、教训惨痛深刻。
2021年9月27日8时40分许,杨某驾驶冀B牌照小型客车行驶至京哈高速北京方向102公里+412米处时(唐山玉田段),在最左侧行车道与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时某相刮撞,行人时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经调查,行人时某是附近村民,当时沿高速公路拾荒,分析其可能是看到对向车道有施工现场想跑过去捡废品,从而不顾危险横穿高速,而小车驾驶员杨某看到行人时,由于车速快且距离近,来不及刹车避让,最终发生了悲剧。交警认定:行人时某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第1款之规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时某也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
2021年3月3日20时40分许,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接到一名货车驾驶人报警:衡德高速德州方向61公里处发生一起行人刮撞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大货车开启双闪停在应急车道内,一名老年男子俯卧在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处,身旁倒着一辆被撞击变形的自行车。
据大货车驾驶人讲述,事发时自己正准备借用第一车道超车,谁知车前突然出现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晃晃悠悠横穿高速,待自己发现时已来不及躲闪,事故随之发生。民警随后调取了路面监控视频,监控记录了事发全过程,与大货车驾驶人描述基本相符。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被撞击的老年男子已无生命体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虽然高速公路沿线护坡均设有防护网,但经常会遭到人为破坏,部分地点存在缺口,导致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此河北高速交警提醒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行人和非机动车严禁上高速,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村庄的居民一定要经常提醒家中的老人不要穿行高速公路,告诫家中的儿童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玩耍。珍惜生命,拒绝违法,让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