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3:45:45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广受社会关注的“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经过2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受害者丈夫周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妻子已经做过6次手术,欠医院医疗费80多万元,但还是没有自理能力。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2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娄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属逃逸,应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刑事责任。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9月2日,湖南娄底市一宝马女司机撞人后,拖行受害者将近1公里,后被交警拦下。
法庭对于肇事者的控诉,证据链非常齐全,肇事者当庭认罪。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3年到7年有期徒刑。
“她知道是撞了人的啊!”昨天,受害者的家属证实,肇事者肖某某在法庭上承认第一时间知道撞倒了人。家属披露,检方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证据表明,肖某某事发时与梁某某通话中两次提到“我好像撞倒一个人”。最终在行驶了2100多米后,肖某某才被交警拦下。
(原标题:“宝马女司机撞人拖行案”一审开庭,被告法庭上承认第一时间知道撞倒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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