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0:18:24来源:法律常识
文/青年法官
发生人身损害的原因很多,有打架的,出车祸的,帮工意外受伤的等等。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都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发生人身损害后,并非一定要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诉讼是通过国家公权力来实现自己权益的途径,权威性最高。但是,起诉、开庭,审判,一审二审……,程序繁琐,时间等各种成本也是最高的,若证据不足,也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如果能够通过“私了”的方式达到获得赔偿的目的,即使吃点小亏也未尝不可。
“私了”包含和解与调解,和解是双方自行协商,调解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持。无论哪一种方式,我们在调解前就应当做足功课,这无疑就是一场关于“赔偿”的谈判,哪些损失我们可以退让,以及退让多少,哪些项目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我们在谈判前内心就应当有个“底”。
第一,若受害人已死亡,其亲属主张的最重要的三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倍。需要注意的是,从2019就年起,很多省份都已经按照最高院的要求,统一了计算标准,均按城镇标准计算。具体见我的另一篇普法文章《人身损害赔偿,“同命同价”改革试点省份,看看你在不在辖区内》。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一般为需要死者生前扶养的近亲属,包括需要赡养父母,需要抚养的子女,以及无劳动力的配偶。
第二、造成伤残的情况。可以对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来认定,当然需要和对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费(含后续治疗费一次性解决,主要以医疗机构发票和医嘱为计算依据),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十级伤残×10%,九级伤残×20%,以此类推),住院的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如果只是一般的轻微伤,若无任何恩怨,完全是意外事件的,协商处理,酌情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