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叙述一下光山县交通肇事杀人,信阳发生命案2020

时间:2023-06-01 17:17:45来源:法律常识

今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5日上午,河南高院对“撞伤老太假装送医杀人焚尸”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河南高院主审法官在庭上表示,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将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择期宣判。

据悉,2018年3月23日,河南省光山县男子曾某武驾车外出时,将67岁老太太方某秀撞伤,因当时街上有目击群众,曾某武佯装将方某秀扶上车送医院救治。随后,曾某武驾车带着方某秀来到一条偏僻的山路上,将受伤的方某秀强行推下车,用路边的石头、车上的钝器击打方某秀头部,直至其死亡,后将方某秀的尸体推到路边的水沟,浇上汽油,焚尸灭迹。2019年5月,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某武死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曾某武提出上诉。

记者致电被害人儿子赵志明。赵志明告诉记者,“二审判决时,被告人曾某武一直辩解称过失致人死亡,曾某武称将我母亲推到路边的水沟时,我母亲还有轻微的呼吸声,还未死亡,自己并非故意杀人。这不是狡辩吗?”

记者注意到,在一审判决书中提到,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说明,受害人的死亡原因不清,但不排除受害人在损伤的基础上,因头部被袄子包裹致口、鼻腔被堵,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的可能。“这就成了曾某武及其辩护律师在二审当庭狡辩的依据,企图以此来掩饰自己故意杀人的行为。”赵志明称,不管曾某武在用石头行凶前,被害人是否已经死亡,都掩盖不了他故意杀人的动机,这点控方律师也对此进行反驳。

“一审过后,曾某武的家属一直托人找我们进行协商,希望进行赔偿。但不管是我的家人还是我自己,肯定是不同意的。曾某武的犯罪行为太残忍了,不仅杀害了我的母亲,还进行焚尸。希望法院能够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曾某武死刑。”赵志明直言。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29日天刚擦黑,光山县泼陂河镇街道永济桥头,曾某武别墅突然来了一群气宇轩昂的“不速之客”,他们是为了侦破辖区凉亭乡近日发生的杀人焚尸案夜以继日连续作战的光山县公安局民警。看到从天而降的人民警察,曾某武再也抑制不住杀人焚尸后心理的煎熬,低下罪恶的头向民警坦白:“我杀人了,你们带我走吧”,随着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一起离奇的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杀人焚尸案成功告破。

3月24日14点,光山县凉亭乡红河村村民上赛山采茶,赫然发现一块茶叶树被烧焦,茶地惊现被焚烧的尸体,只剩下人的头盖骨和两只脚,地面残留有大量血迹,惊魂未定的目击群众赶紧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光山县公安局凉亭派出所、刑警大队先后赶到命案现场,对现场一丝不苟地展开勘查,细心提取现场残留的尸体残骸和遗留物,不漏过任何一个死角。经现场勘查民警鉴定分析,死者为1.57米左右的农村女性。

锁定命案后,光山县公安局长杨春历要求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该局刑警大队、视频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紧急投入战斗。案发后,光山警方每日调集警力200余人,兵分四路有条不紊地展开案件调查:一路民警以案发现场为圆心向四周深入细致地展开调查走访,重点查找近日失踪、失联的女性人员,走访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第二路民警围绕焚烧尸体使用的汽油,对周边加油站点深入调查,从购买散装汽油的嫌疑人中寻找案件突破口;第三路民警对沿路的视频监控展开大海捞针般的排查,寻觅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的蛛丝马迹;第四路民警及时收集各路人马反馈信息,第一时间展开案情研判,科学制定正确的侦查方向。

3月29日上午,光山县公安局泼陂河派出所民警、辅警走访中,发现一辆无人认领的脚踏三轮车,车上装满了待售的白菜。把三轮车推回派出所,民警们继续在街面张贴悬赏通告时,辖区王围孜村村民陈某荣反映,今天从娘家回来,发现67岁的婆婆方某秀一直失联。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陈某荣提供的信息引起了走访民警的高度警觉,民警立即现场询问其邻居,邻居反映方某秀在几天前和其约好骑三轮车到集市卖菜,很奇怪地发现她当天没有去,后来就一直没见到她。派出所存放的无主三轮车,是不是和方某秀有关?机警的民警立即带领陈某荣到派出所辨认,确认无主三轮车正是方某秀日常卖菜交通工具。

方某秀失联,其极有可能与杀人焚尸案有关,侦查民警迅速围绕其行踪展开调查。调查中有群众证实,3月23日早晨,方某秀推着三轮车到街道卖菜时被一辆面包车撞伤,车主下车将方某秀扶到面包车上驾车离开。

获悉重要案件线索,光山县公安局集中兵力,对泼陂河街道展开地毯式排查,嫌疑人曾某武很快被纳入民警的视线。通过外围秘密侦查发现,曾某武居住在泼陂河街道,其家庭有一辆出租用的银灰色面包车,案发前一天在案发地附近出现多次,视频监控显示正是其驾驶面包车肇事造成方某秀受伤。

曾某武有重大作案嫌疑!抓捕民警马不停蹄,对曾某武居住的别墅重兵包围,在其家中当场搜出藏在车库内残留有未洗净血迹的肇事面包车,现场将曾某武擒获。

犯罪嫌疑人曾某武到案后供认,其于2018年3月23日早晨驾车外出时,在泼陂河街道将推着三轮车卖菜的方某秀撞伤,因为当时街面有目击群众,曾某武只好佯装将方某秀扶上车送医院救治。早在2013年,曾某武因交通肇事赔偿受害人20余万,想到上次事故赔偿还未还清,这次又发生交通事故,曾某武心里陡生杀机,决定乘无人之际将方某秀杀人抛尸逃避赔偿。

驾车带着方某秀漫无目的转悠一阵,曾某武来到光山县凉亭乡赛山偏僻的山路上,将受伤的方某秀强行推下车,顺手捡起路边的石头,向其后脑勺狠狠砸去。唯恐方某秀不死,曾某武又用车上的钝器击打方某秀头部直至其死亡,后将方某秀推到路边的悬崖,并将尸体浇上汽油焚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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