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08:45:54来源:法律常识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在广东深圳龙岗区,一车主将车在公共绿化带上停了3个小时,结果被罚款3230元。不过,这笔昂贵的“停车费”并非按照时间来计算,如此“天价停车费”也在网上引起了讨论:为何会有如此重罚?
从图片和视频中可以看出,这辆小轿车4个车轮全部压在绿化带上,附近也没有车主的身影。可见,这不是一般的“违章停车”,而是损毁了城市绿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规定,“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将按照所占用或者损毁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处罚涉事车主,并非按照一般意义上的交规,而是从环境保护的意义上,对其进行重罚。
据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执法队负责人表示:“交通法规是按当时发现的(违停)次数来计算,而《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在绿地上停车是按照所占用或者损毁的面积来计算,两种是不同的计算方式。哪怕你是停了一分钟或是五个小时,也按当时所占用或损毁的绿地情况来进行处理。”
此事之所以引起舆论的敏感反应,是因为处罚金额过高,让不少人“感到意外”。但这也从侧面说明,不少人对在公共绿地上停放车辆,缺乏明确的法律意识,甚至有人意识不到这个行为会给自己带来重罚。
其实,类似事件在不少地方已经发生,但仍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2015年11月,南昌一车主将私家车停在绿化带上,原因是“找不到停车位”,最后被要求上缴“修补绿化工料费”。2018年3月,宁波一车主也把私家车停在绿地上,违反了《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被罚款350元,这是宁波市开出的首张违反该条例的罚单。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相关条例对破坏绿地的处罚很严,但考虑到当事人是首次违规,就从轻处罚了。
事实上,此前类似事件,很少有这次的处罚这么重,也正因此,此事才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与舆论的广泛讨论。但不得不说,有必要对类似事件进行报道,在更多舆论关注与监督下,更多人才会意识到保护城市绿地的重要性,才会更加谨慎地看待“停车问题”。
如今,在城市环保尤其是绿地保护方面,深圳市走在全国前列。《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实施后,深圳市对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责任予以明确,不论是汽车“无意”损毁绿地,还是刻意破坏城市绿地,都将付出法律责任。此事再一次说明,规则意识无小事,划定一个底线,对破坏规则者进行惩戒,可谓势在必行。随着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破坏规则的代价也越来越大,社会规则的约束力与警戒力加强,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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