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9:36:06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6月16日12时13分许,龙凤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龙凤区凤阳路中国移动门前路上发生电动三轮车撞人逃逸事件,现场已拨打120救治伤者”。大队事故值班民警王博在接到报警后,立刻组织警力顶着暴雨在5分钟内赶到了事故现场。
大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查看伤者情况,此时伤者已经意识模糊,现场民警随即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同时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对目击证人进行了现场询问,固定事故证据。随后,经与伤者家属沟通,伤者伤情严重,已进入重症监护室,生命垂危,与此同时,根据现场目击者反馈肇事车辆为一辆无牌红色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后短暂停留十秒左右便快速逃离现场。
现场民警经过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此起案件为情况复杂、后果严重、性质恶劣的肇事逃逸案件,第一时间向大队主要领导进行了案情汇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案件侦破紧急会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事故副大队长刘恒担任组长,卢爱华队长为副组长,民警王博、辅警冯秋实、赵莹、侯庆、毕凯雨等人为组员,制定具体侦破方案,要求事故中队务必在最短时间内找到肇事逃逸嫌疑人及车辆,侦破案件。
刘恒副大队长根据现实情况,科学部署,快速反应,在保持正常接处警的前提下,将事故中队警力分为两组,一组负责实地走访,通过与现场三名目击者的沟通详细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并确定了嫌疑人身穿一件短袖格子衬衫,右手带着一块金色手表等相关体貌特征及逃离方向;另一组进行信息研判分析,调取事故发生地点附近的所有监控视频信息,根据现场视频反馈,事故发生时有两辆伴行车辆,其中一台白色车辆曾试图别停肇事车辆,但未成功。研判组人员通过与白色车辆驾驶人沟通,再次明确了肇事逃逸车辆逃离方向。经过两组实时互动,信息整合,确定了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同时在监控排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在一个胡同下车将车体上贴的广告撕掉,肇事逃逸车辆最终驶入澳龙小区。
在确定逃逸车辆驶入澳龙小区后,刘恒副大队长亲自带队,协同卢爱华队长以及事故队警员一同前往澳龙小区进行排查并初步确定嫌疑车辆,通过车辆痕迹比对,以及视频和目击证人提供的车辆信息,最终锁定了停在小区某号楼楼下的红色电动三轮车确为此起事故肇事逃逸车辆,刘恒副大队长指挥现场警员分为两组,一组在嫌疑车辆附近蹲守,另一组负责对附近居民进行走访,寻找嫌疑人居住地点线索。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走访,大队办案警员锁定了嫌疑人的具体住址,在嫌疑人家中找到了嫌疑人,并在嫌疑人家中发现了嫌疑人肇事时所穿的格子衬衫、 金色手表,进一步锁定了嫌疑人,办案民警随即固定好相关证据,将嫌疑人口头传唤至龙凤交警大队。
询问过程中,嫌疑人由于心理压力过大,拒不配合询问工作,同时对其肇事逃逸致人重伤事实拒不承认,经过刘恒副大队长一个多小时的政策和法律解读以及思想教育,嫌疑人放下了思想包袱,幡然醒悟,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其整个违法过程和违法事实,至此,此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件成功侦破。
面对复杂的案情和重重的现实困难,我大队在案发后不足八小时的时间内成功侦破案件,深刻诠释了“正义从不会缺席,更不会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