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9:34:22来源:法律常识
法新融媒讯(文 / 杨华 李晋 姚永丽) 目前,网络犯罪案件数逐年上升,为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案件质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网络犯罪刑事案件统一由该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集中审理。2021年,共审结电信诈骗案件40件(涉被告人数235人、涉案资金32620万元),审结网络赌博案件64件(被告人数205人、涉案资金51446万元),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43件(被告人数407人、涉案资金70736万元)。通过对以上案件分析整理,发现网络犯罪案件审理中存在以下难题:
一是专业性强。网络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智力水平较高,他们往往利用熟悉计算机网络的功能及特性,又洞悉其缺陷与漏洞进行犯罪,通过虚拟空间侵害刑法保护的法益,隐蔽性、专业性极强,虚拟货币、网络跑分等系网络犯罪的常用“工具”;二是不常用罪名较多。除常见的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等罪名在实践中亦开始出现,承办法官在罪名认定上可能会存在认识分歧;三是审判能力有所欠缺。部分刑事法官办案思维停留于办理传统刑事案件上,不能较快适应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方法、路径,对犯罪行为、犯罪方式等把控不准,审判能力不能很好适应审判形势;四是办案难度大。网络犯罪往往系链条性犯罪,被告人人数较多,分散在全国各地,卷宗多,阅卷难度大,且需要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加之疫情影响,提讯工作有所拖延,远程提讯和当事人沟通的有效性有所限制;五是量刑不均衡。目前,检察院对大部分刑事案件在提起公诉时均提出量刑建议,且多数为精准型的量刑建议,量刑规范化意见使用率有所降低,且犯罪主体多为在校学生、无业家庭妇女等,承办法官会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对部分被告人判处较轻的刑罚,案与案之间存在量刑不均衡。
对此,作者建议:一是转变观念。在大多数情况下,互联网并没有开创一种新的犯罪潮流,它依然只是传统犯罪的网络在线,只是由于技术性因素的介入而使犯罪的手段、方式上发生了变化,套用传统犯罪的定罪条款依然可以解决问题;二是加大培训。除了对涉及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意见、通知等进行及时培训外,有必要定期邀请长期参与网络犯罪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等对刑事法官进行座谈交流、专门培训等,提升司法能力;三是充实力量。多吸纳熟悉计算机知识的年轻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充实到网络犯罪刑事审判团队中,培养综合性的复合人才,发挥集体智慧;四是借助科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用好智慧法院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诉讼模式,构建线上线下相联通、内网外网全互动的智能诉讼局面;用好量刑规范化意见,严格把握法定情节、酌定情节,精准量刑;五是加强配合。落实高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及时和公安、检察沟通,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员,交流网络犯罪办案经验,研究解决办案中遇见的具体问题,提高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