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08:05:20来源:法律常识
前言
2017年10月31日15时04分,潜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110指令,在318国道高场办事处联丰路段发生两车相撞事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往荆州方向逃逸。
接警后,三大队大队长杨道华迅速启动事故逃逸应急机制,兵分两路,一队上路设卡盘查,一路迅速出警到现场勘察,寻找蛛丝马迹。经勘察得知初步情况:一辆灰色越野车超车时与对向一辆面包车迎面相撞,将面包车向后推行数米后逃离现场。
在勘察完现场及走访周边群众后,立即对沿途的监控卡口进行调取和查看,细致分析、逐步排查。同时通过仔细走访和询问面包车当事人,得知肇事车辆牌号为鄂M275xx。经过交警平台查询和视频资料,得知该车车主为仙桃人,但此车长期在潜江城区活动,且因无证驾驶和未投保第三责任险被交警支队交巡警大队处罚过。民警立即驱车来到交巡警大队,在交巡警大队配合下联系上曾因驾驶此车而被处罚过的当事人丁某,从而得知了10月31日逃逸案的当事人杨某。经过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教育和劝导,在强大的压力下,11月3日,肇事逃逸人杨某携车至交警支队三大队投案自首。至此,该案告破。
经查,10月31日,杨某驾驶牌号为鄂M275xx的猎豹越野车沿31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高场联丰路段时,超车时与对向面包车相撞后逃离现场,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案告破,挽回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得到了面包车主及周边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警方提醒
●警察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那样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肇事后逃逸危害重大,害人害己!
●也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们,一定要守法文明驾驶,平安快乐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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