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2:03:30来源:法律常识
导 读
酒驾的危险不言而喻,醉酒驾车的社会危害就更大了,近期西城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不仅醉酒,而且还正处于上一次醉驾的取保候审阶段,醉驾成性的他,再次醉驾上路,还把人给撞了,更是一脚油门肇事逃逸!近期,媒体曝光了本次案件始末。
酒驾处罚之后,被取保候审
去年4月30日晚上10点多,51岁的丰某跟朋友聚餐饮酒后,开着自己的车,上路了。当他行驶到通州区潞苑东路附近,前方有一辆金杯车轧着实线强行并线,别了丰某一下,盛怒之下,丰某下车跟对方理论起来。
当他指责别人不守规矩的时候,忘了自己刚刚喝了不少酒,而且借着酒劲儿跟金杯车的女司机推打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金杯车的乘车人闻到丰某身上的酒味儿立即报了警。
经过抽血酒精检测,丰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18.6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随后丰某被吊销了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他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而后因为身体原因丰某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阶段,再次酒驾
由于取保候审,侥幸逃脱实刑的丰某并没有接受教训,2020年9月4日,丰某跟再次开车赴约,参加朋友酒局。当时丰某的驾照已经被吊销,他就这样无证驾驶,进入北京的二环。酒桌上丰某是开怀畅饮,餐后竟又开上了车,准备自己回家。就在这个时候,摊上大事儿了。
在行车的过程中,丰某在西城区虎坊路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撞倒了一名骑车的男子。害怕自己取保候审的身份暴露,他一脚油门直接驾车肇事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仔细排查,民警很快找到了丰某,被他撞的骑车人胸椎骨折,已经属于轻伤二级。
危险驾驶罪等数罪并罚
近期,相关媒体曝光了本次案件始末。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丰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交通管理秩序,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具备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从重处罚情节,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西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丰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酒精对驾驶人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双节临近
亲朋好友聚会少不了
提醒您
驾车勿饮酒,饮酒别开车
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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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法治进行时》